千古艰难唯做事,一事功成万头秃

2022/11/25 来源:不详

马亲王的《长安的荔枝》读完后,

四个字评价:短小精悍。

全文小几万字,两小时左右便可读完。

亲王写的时候一气呵成,所以让人读起来也是酣畅淋漓,恣意畅快。

我认为全书的主题基调可以用一个词概括:感动。

本书的主人公叫李善德,一个年近五十,在上林署任从九品下一个小小的监事。在现在社会那就是一个在体制内混不出头的小科员,不能升官,也饿不死。

在长安混了二十八年连一座府宅都没有,于是下定决心贷了二百贷款买宅子,房子还没过户,意外被上级叫去吃了顿饭,席间说眼下有个好差事给他,那就是荔枝使。李善德喝酒喝上了头,一想这样的使役可以能从中捞到不少油水,这样贷款很快便能还清。

于是脑子一热,接下了这差事。回头酒醒,发现自己成了冤大头,被上司坑了。

因为他的任务是在六月初一,把岭南的鲜荔枝运到长安,而岭南距长安有五千四百四十七里。

这个任务有多难呢?就好比要我这样一个穷人在一个月内赚到万。之所以没说这是不可能的任务是因为写在刑法上的有些法子还是有可能做到的。

这样一对比,我本人更佩服李善德了。

因为书中背景是在唐朝杨贵妃时期,不是和我们现在一样,有冰箱,有高铁,有飞机。

那时只有马匹,连冰块都是十分珍贵的东西。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完成运鲜荔枝的任务,难度不言而喻。

一开始李善德已经开始准备身后事,然后摆烂了。就在这时他的好友杜甫先生激奋地说“你去过岭南吗?你试过从岭南到长安要多久吗?你知道荔枝到底多久才腐坏吗?你不试怎么知道能不能成?”

换句话就是“要死你也得死个明白”。

于是李善德以赴死的心去实地考察。到了岭南他发现自己虽是荔枝使,却完全不被岭南经略使放在眼里,甚至开始听说他要把荔枝运到长安,认为荒谬不经。

李善德以“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阵势威吓住了经略使,凭借拿到的符牒(简单说在商路上可以畅通无阻)和胡商苏谅做交换来换取银两运送荔枝。

在从化境内的石门山下,李善德认识了种荔枝的好手峒女阿僮,在阿僮那里摘取上好荔枝,用特制的瓮装好。

为了先弄清楚到底可以跑多远,李善德发挥他的明算之才,规划出四条各有利弊的路线。模拟出朝廷最高级驿递速度运送荔枝,发现五天跑了三千里荔枝便不行了。

后面经过一番计算,他发现若在提高运送速度的同时,改进荔枝的保存方法还是可以搏一搏的。

于是他回长安经历一番波折最后拿到了丞相杨国忠的令牌专办这次任务。再次回到岭南的李善德走上了要钱有钱、要人有人的开挂之路。

这次他直接把荔枝连同枝干砍掉装进瓮里,然后在金钱、和权力的加持下,以顶级豪华配置运送荔枝。

当然最后,他成功了。在六月初一那天,仅剩的两坛新鲜荔枝送到了杨贵妃的口中,而这两坛荔枝花费了三万一千零二十贯钱。

这里,已经可以看出唐朝朝政的荒淫无度,也为后面的安史之乱埋下了伏笔。

李善德完成了任务,可他的良心却无时不在煎熬,于是最后他对杨国忠问出了自己的悲愤之言“为相者,该当协理阴阳,权衡万事。荔枝与国家,不知相公心中到底是如何权衡,圣人心中,又觉得孰轻孰重?”

很明显这一问便断了他的前途,好在最后有人暗中相助得以保全性命,举家流放到岭南。

从此他在荔枝园里劳作种树,补偿先前阿僮因他而被砍掉的荔枝树,也给先前为救他而死的林邑奴立了块碑,遗憾的是他没能解开和好友苏谅的误会便人海相隔。

最后安史之乱爆发,李善德也因祸得福在乱世中保全性命。

先前说这本书给我最多的是感动。

我感动于李善德这样一个小人物奋力破解生命之困的勇气,感动于他不歧视底层人而平等相待的气概,更感动于他能够看到众生之苦、悲悯天人、真诚相待的善良。

其实,这本书非常适合想去体制内工作的人看,我看完的第一感觉就是从古至今还都差不太多。

比如,运荔枝这差事下来后群体互相推诿,最后落在了一个老实巴交的李善德身上,放在现在也一样,基层打工人只能默默扛下所有苦。运荔枝这事也能看出想要做成功一件事,是真难,一道道的程序,各方力量的协调。

“千古艰难唯做事,一事功成万头秃”。

还有其他的就不说了,看了应该都能感同身受。

最后,希望我们每一个普普通通的李善德,都能在命运艰难之际,有敢于抗争的勇气,在经历了奸猾世事之后,还能葆有懂悲悯的善良。

补充一点,李善德放在如今都绝对算得上是一个绝世好老头,哈哈。看了就知道真的很宠妻,而且还是真有才。

刚看了新东方董宇辉的视频,他说“做一些让你快乐同时充满成就感的事情。生活的领略,一定只有一个真谛,那就是悦纳现在的你自己,你可以不完美,你可以有自私,你甚至可以有贪婪......”

我想起小学时,看了一部动画片都要写感想,甚至过后看还会被自己当时的纯真所打动。后来到了初中,作文比赛我都会参加,就单纯喜欢写。然后再慢慢地,语文作文写多了就不喜欢写了,就算写也带着功利化。

现在看见董宇辉说的这段话,我感觉我可以把曾经自己喜欢的东西在捡起来,去读自己喜欢的书,去写自己喜欢但或许并不文采斐然的文字,去表达,去记录自己慢慢变老的每一天。

或许有一天,我看过的书自己都老忘了,但文字还能帮我记住,那也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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